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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 2026-09-18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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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万元索赔被驳回,“不敢扶”的心结驳回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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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快递员在路边为摔倒老人拨通急救电话那一刻,他大概很难预料,这个出于人性的本能举动,竟会让自己成为被索赔近百万元的被告。

9月17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确认证据不足以证明快递员与老人的摔倒存在因果关系。这场风波虽以法官的判决告终,但这场官司留下的社会思考却远未散去。为什么每一次“好心救人”,最终都要演变成“司法辩白”?

在此类事件中,最令人不安的并非意外本身,而是受害者家属在面对困境时,下意识建立的“接触即有过错”的逻辑。在受害者家属的视角里,“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救?”。这其实本来就是一种病态的逻辑,极度扭曲了基本的人性善意。他们所依托的并不是确凿的证据,而是完全的主观臆断,本身就是一种十分荒谬的行为。

它在无形中设定了一个隐性前提:纯粹的善意是不存在的,利他行为必然隐藏着弥补过错的动机。当社会心理将“救助”与“招架过错”等同起来时,实际上是在强制善意承担证明自身清白的义务。倘若法律未能恪守“谁主张、谁举证”的铁律,让救助者陷入自我澄清的泥潭,就无异于在制度层面为“好人举证”设下陷阱。

此类索赔风波的背后,往往伴随着高额医疗费用带来的家庭压力。在缺乏完善社会兜底保障的情况下,突如其来的意外伤害极易转化为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灾难。面对巨大的生存压力与焦虑,部分人选择将这种系统性的社会风险,暴力转嫁给现场唯一的“具象目标”——救助者。对于索赔方而言,将救助者卷入诉讼的成本极低,而潜在收益极高;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种行为所消耗的是最为宝贵的“社会信任”。每一次“好人被滥诉”的案例被曝光,都在向公众暗示:在路边施以援手是一场高风险的法律博弈。当见义勇为的道德门槛被抬高到需要拿个人家产做抵押的程度,社会的冷漠与旁观便不再是个人的道德缺陷,而成为了理性人的防御性选择。

江门中院的判决固然捍卫了司法公正的底线,但仅仅依靠司法事后的清白宣判,根本无法抚平道德信任撕裂带来的创伤。如果社会的规则系统只能做到“在善意被折磨后予以澄清”,那么这种保护本身就是滞后且低效的。

真正的破局,需要从滥诉惩戒与制度兜底两个维度重新建构。首先,必须提高恶意滥诉的违法成本。民法典虽已确立了免责的“好人条款”,但在诉讼程序上,对于毫无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测便对救助者发起巨额索赔的行为,司法机关应建立更严格的审查与反制机制。对于公然利用诉讼手段转嫁风险的恶劣行为,应予以法律上的诫勉或诉讼惩罚,不能让善意者承受无尽的诉累,而滥诉者却毫无代价。其次,社会急救与保障机制必须走在前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的缺位,不应由路过的陌生人来买单。通过拓宽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建立健全社会急救基金垫付制度,让受害者家庭在面对变故时有合法的救济渠道,才能从源头上切断将风险强行归咎于救助者的动机。

一个文明社会的标志,不在于它拥有多么完善的法律条文,而在于它能否让每一个行善者感到安全。法官的判决澄清了一桩纠纷,但如何让“不敢扶”彻底成为历史,依然是整个社会必须回答的考题。文明社会的温度,从来不是靠好人赌上全部身家去证明清白撑起来的,而是要让每一份善意都能被制度托底、被规则保护,让“敢伸手”成为无需犹豫的本能。



来源:红网 作者: 屠正阳 编辑:蘅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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