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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难逃失信惩戒

时间: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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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除了责任人被定罪判刑,其所在公司一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这是恶意欠薪者必须付出的代价。”日前,福建省连城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全链条整治恶意欠薪案,在当地引起积极反响。

  张某是一家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连城县承包了某工程项目。2023年,发包方如期将270万余元工资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张某却伪造工资表截留专户资金,让67名农民工迟迟拿不到工资。农民工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维权,张某仍不积极履行。直到2025年11月,张某还拖欠5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2万余元。同年1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连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连城县检察院依法履职,查明张某全部犯罪事实,于今年3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刑事案件办结后,办案检察官发现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将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监管存在缺位,于是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由行政检察部门接续跟进监督。

  鉴于一些欠薪案件止于刑事判决,失信主体经营活动不受约束,难以形成长效震慑,今年5月,连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7月,相关职能部门将张某及其公司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对外公示。

  据连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联合连城县总工会共同构建柔性提醒、刚性整改、线索移送分层处置体系。对一般性劳资纠纷,由工会进行前端调处,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对矛盾升级、已触碰法律红线的,由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追责、行政检察监督等方式推动全链条闭环治理。近年来,该院通过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已联动相关部门调处各类劳动纠纷30余件。



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作者:房燕瑜   编辑: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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