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互不牵扯了,生活也安稳了。”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此前办结的一起大额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开展回访,当事人周某的话里不再有怨气。经核实,周某与前妻闫某纠纷案的514万余元案涉财产正按照和解协议有序推进、分期履行。
“她存在诉讼费超期缴纳的情形,法院理应按撤诉处理。”今年6月中旬,周某来到天府新区检察院,就其与前妻闫某共有房产分割纠纷一案,申请民事生效判决监督。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全面调阅案卷。经审查查明,闫某确实存在诉讼费转账延迟情形,但她并非故意拖延,而是因收款账户名称输入错误导致首次转账失败。发现问题后,闫某及时更正信息,在案件宣判前足额补缴全部费用。“闫某主观上不存在拒不缴费、恶意拖延诉讼的意图,法院不按撤诉处理并无不当。”检察官耐心向周某解释。
案件事实清晰,法理依据充分,本可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检察官坚持能动履职,反复耐心询问,一直情绪激动的周某终于吐露苦衷:“如今楼市行情不好,房产价值已大幅缩水,远低于法院判决时的估值标准;而我常年患病就医、经济负担很重,根本无法一次性支付高额的补偿款。”
但是,闫某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日常教育、医疗、生活开支压力也很繁重,坚决要求周某严格依照生效判决足额履约。一边是患病导致经济承压、偿债困难,一边是育儿维生、诉求迫切,双方僵持不下。
检察官意识到,本案表面是审判程序监督争议,本质却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遗留纠纷,简单释法说理无法化解双方多年积怨,唯有解决矛盾根源,才能彻底解开双方心结。于是,她多次分头联系周某、闫某进行沟通,避免双方直接对峙激化矛盾的情形。核查发现,除本次案涉房产外,二人婚内还有3套房产、1辆机动车尚未进行财产分割,正处于诉讼流程中。多项财产纠纷相互缠绕,这也是双方矛盾持续激化的核心诱因。
在全面厘清案件事实、梳理全部争议脉络后,检察官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一方面,检察官向周某细致释明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解读生效司法裁判法律效力,厘清法律边界;另一方面,检察官耐心安抚闫某情绪,客观告知周某患病导致的经济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检察官逐条梳理两人全部婚内资产明细,核算双方债权债务。历经两周的协调,双方达成共识:由周某将其另案起诉的其他未分割的3套房产和1辆汽车,与本案原审判决确定的债权债务进行对冲。6月29日,周某和闫某来到检察院,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握手言和,并自愿签署和解协议,对价值514万余元的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至此,两人之间纠缠多时、牵扯多项财产的家事纠纷圆满化解。